微型電動汽車 何時進入百姓家
種類繁多 代步新選擇
記者在位于我市鐵西路和文昌大道的幾家微型電動汽車銷售店看到,店里擺放著多款微型電動汽車。這種微型電動汽車外觀和普通微型轎車沒有什么區別,但是時速 偏低,價錢一般在1萬元到4萬元之間。標有電瓶車、電動車、殘疾助力車的微型電動汽車名稱不一,車型也花樣繁多,有單排電動送貨車、城市觀光車、幼兒園專 用電動車和巡邏車等,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廠家還可根據用戶需要進行設計定做。
據介紹,目前業內所謂的微型電動汽車高時速一般在50公里左右,車輛結構簡單,主要用于旅游觀光、住宅小區保安巡邏等。據銷售人員介紹,還有造型跟普通 微型轎車相似的電動汽車,市場售價、購置成本及使用成本都很低,作為城市交通工具,用于上下班代步、接送孩子上學及老人出行,都是不錯的選擇。
業內人士分析,對于微型、低速電動汽車市場,大型的汽車生產企業沒有精力也不愿意著力去發展,一般情況都是由政府鼓勵民間資本進行投入,產品先滿足老百姓的實際需求,再逐步導入更高性能的電動汽車。
管理不明確 安全存隱患
據商家介紹,這種微型電動汽車在城市和鄉村都可以行駛,而且不需要辦理牌照,不需要駕駛證,高時速可達到60公里。
目前,已有不少微型電動汽車行駛在鄉鎮道路以及二三線城市的慢車道上,但是這樣行駛對行人安全構成威脅,微型電動汽車若上機動車道,其安全性不及一般汽車,又會給乘客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
是否真如商家所說,這種微型電動汽車可以自由在道路上行駛?記者采訪了市交警支隊車管所的一位負責同志。他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八條規定,我國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然而,車管所只對工信部、公安部發布的《全國機動車輛生 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車型登記辦理牌照,這種微型電動汽車因未被《公告》收錄,不能辦理牌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員需持有駕駛證,電動汽車雖然不使用燃油,但其具有動力裝置,顯然應當屬于機動車的范疇。這種微型電動汽車嚴格地說也是機動車的一種,在道路上無證行駛,將對道路安全造成極大的影響。
業內人士提醒,目前還沒有管理這種微型、低速電動汽車的相關政策法規,消費者在選擇這種微型電動汽車時,要考慮清楚自己所使用的環境,了解清楚生產廠家是否具備汽車生產資質,生產技術水平和車輛性能是否過關以及出現交通事故怎樣處理等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只有相關部門早日出臺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完善的配套設施和管理制度,生產企業更多地投入電動汽車的研發,才會讓微型電動汽車早日走進家庭,讓更多人放心使用。